朱先生驾驶自家汽车行驶至京藏高速潭峪沟隧道时,因将苫盖蔬菜的棉被当作行人紧急躲闪导致车辆侧翻。近日,朱先生将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机构告到延庆法院,要求赔偿车辆贬值费3万元。
朱先生诉称,2011年12月15日夜里,其驾驶车辆进入京藏高速潭峪沟隧道时,突然发现自己行驶的车道中间似横躺一人,于是紧急向左转向。此时该车道恰有一车快速超车,为避免车辆相撞,原告又向右急速转向,导致车辆侧翻。后发现,疑似行人的不明物实为用于苫盖蔬菜的棉被。
朱先生的车辆系2011年6月购买,该事故致使车辆受损严重,安全性能、机械性能下降,车辆价值贬损。朱先生认为负责公路管理的某公司及其下属的八达岭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机构,没有尽到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及时清除路障,保证收费公路运行通畅的义务,应对其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